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当前有关工作的通知》(闽群组办[2014]35号)精神,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对照检查材料查摆出来的问题全部列入整改内容,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样表见附件)。请各二级党组织汇总本单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措施,于9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电子版发至402157132@qq.com)。
根据闽群组办〔2014〕36号文件精神,其他党员要根据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列出的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请各二级党组织9月10日前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联系人:钟钛申,联系电话:22866003。
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4年9月2日
备注:1.学生党员必须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离退休党员不要;2,我院师生党员提交材料请提前1天(9月9日下班前)上报学院党委办。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要,请各党员将材料先提交支部书记后,再汇总到学院。联系邮箱:771931712@qq.com。4、电子文档要修改文件名:某某某——个人整改措施表。支部汇总的文件包:某某支部——个人整改措施表。5、学生党员由辅导员通知落实。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