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6〕24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17年度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建设创新型省份、强化创新活力、促进经济结构升级和产业转型,重点支持开展推动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重大战略、政策、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决策研究以及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实证研究。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创新驱动成为福建科学发展新增长活力的重大问题研究。
(二)福建省经济发展中结构调整与改革的重大关键问题研究。
(三)经济发展中既有效利用生态资源又保持生态优势的重大问题研究。
(四)新时期进一步深化闽台合作尤其科技合作的重大政策研究。
(五)利用中央支持福建政策叠加效应促进福建快速发展的重大战略与评估政策问题研究。
(六)强化福建海洋科技创新突显海洋优势的重大政策问题研究。
(七)福建省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良性互动发展的重大政策问题研究。
(八)突破科技成果转化重点环节与难点的政策研究。
(九)“五大发展理念”指导下的福建省创新的战略思路与对策研究。
(十)福建省现代服务业尤其是科技服务业与一、二产业深度融合的关键问题及实证研究。
(十一)云计算、大数据时代福建信息技术与产业发展预测研究。
(十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开放格局与科技合作战略问题研究。
(十三)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的制度与人文环境营造重大问题研究。
(十四)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重大问题研究。
(十五)产业结构调整中产业发展高端化、集群化的发展途径与模式相关问题研究。
(十六)加强精准扶贫、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计划项目。
(二)项目申请者须根据指南所列重点支持领域,自主选题自行设计具体研究题目,所申报项目的题目不得与指南领域名称重复。
(三)自主选题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3-5万,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
(四)为促进软科学成果的应用,鼓励申报单位与省级政府职能部门或设区市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实质性的合作研究。有合作单位的,应在申请时上传合作协议。
(五)申请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应当是我校在编社科教学科研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并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主持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者,不能申报。
(六)软科学项目预期成果中,主要内容包括研究报告和一篇发表在公开发行刊物上的文章或出版的专著。项目立项后其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申报各类奖项时,须标注“福建省软科学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能作为结题用研究成果。
(七)申报项目完成期限要求自立项起一年半内完成。项目申请书研发起始时间为2017年4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8年9月30日。
四、申报程序及其它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http://xmgl.fjkjt.gov.cn ) 于2016年5月1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在2016年5月10日之前提交主管单位审核。
(二)材料提交:学校要求于5月10日前,上报推荐申报项目的《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报校社科处。
(三)学校推荐工作:由于科技厅限项申报,各学院项目网上申报后,社科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初评,根据省科技厅下达的申报推荐数,择优确定上报的项目。
(四)2017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重点领域
优先主题
代码
政策法规处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
软科学研究
自主选题软科学项目
2017R0101
(五)申报项目的其他注意事项,可参照福建省科技厅(网址:
http://xmgl.fjkjt.gov.cn/)通知栏中“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联系人:黄瑞枫,电话:22865052;办公地址:旗山校区山北行政楼东320室;邮箱:skchrf@f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