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为了更好地帮助我校硕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就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减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我院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家庭经济困难硕士研究生。
二、减免标准
学费减免分三个等级:第一类学费全免,第二类减免三分之二,第三类减免三分之一,。其中孤儿学费全免。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2.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收入严重下降,学习、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3.父母双失业,且无正常经济来源。
4.父母一方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6.家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
7.来自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地区,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
8.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二)申请人品行及其他要求:
1.精神积极向上。
2.个人生活勤俭节约。
3.遵守校规校纪,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四、减免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2.学院审核。学院结合学生平时表现、实际困难程度、本学年已获得的各项资助等情况提出本学院学费减免建议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发放减免款。
五、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18年1月5日中午12: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汇总至573369384@qq.com,纸质版提交至2#103刘俊老师处。
附件:
1.《福州大学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减免汇总表》
2.《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减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