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现转发学校《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通知》,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按照通知要求填报,并于1月8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院发展规划科,相应电子版申请材料请打包后发送至:rsc13@fzu.edu.cn。
发展规划科
2018年12月21日
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开始申报,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积极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全国选派规模: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500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4、留学单位:主要为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5、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是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应有明确的出国研修目的,并制订科学合理的研修计划。申请时原则上应在校工作2年(含)以上(博士后项目除外)。
2、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5、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函。
7、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8、根据我校出国(境)留学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出国(境)时间在三个月(含)至六个月(含)的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应在校工作满一年才能再次申请出国(境)留学、进修等;对出国(境)时间在六个月(以上)至一年(含)的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应在校工作满两年才能再次申请出国(境)留学、进修等;对在国(境)外停留期(含延长期)连续超过一年的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应在校工作满三年才能再次申请出国(境)留学、进修等。
9、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访学期限为3个月及以上的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10、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相关通知及《福州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留学管理暂行规定》(附件2)执行。
三、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1月5日-1月15日。申请人请于1月10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报名,按照附件1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审核。
四、录取、派出及管理
1、录取结果将于2019年3月下旬公布,凡入选者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6月30日,未按规定期限派出的,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各位有意申报的教师申请前务必与拟访学研修单位进行联系,确认获得对方邀请函并能被顺利接收后再行申报,以免因日后无法变更留学国别、单位影响正常派出手续办理。
3、其他有关留学人员管理等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我校出国(境)留学人员管理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特别提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申请受理单位一栏要点选“福州大学”。
2、今年3月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赴澳大利亚留学申请签证事宜的通告》(http://www.csc.edu.cn/news/gonggao/1200)、《关于为部分赴澳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延期改派事宜的公告》(http://www.csc.edu.cn/news/gonggao/1201)。鉴于澳大利亚签证政策调整、被审查时间过长,请申请者谨慎选择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以免无法按原定留学计划派出。
3、请各位申报老师务必于1月10日前,在网络上完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的填写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上传,并将申报材料操作至“待接收”状态,以便我处能进行初审及申报材料的修改补充工作。
4、请各位有意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教师于申报前务必与所在学院(单位)协商确认好工作安排,确保能按期派出。
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日程安排非常紧凑,请各单位严格遵照规定的各项时间截点,认真做好此次申报工作,务必于1月10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相应电子版申请材料请打包后发送至:rscwhs@fzu.edu.cn。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吴红珊、王彩定;联系电话:22865283
附件(请点击下载):
1. 申请材料清单
2. 《福州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留学管理暂行规定》
3. 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4. 申请人选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