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9-06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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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第一批)的函》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发办〔2017〕95号)的文件精神,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日前公布了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第一批)。现将指南(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组织老师与项目申报指南中列明的企业加强交流沟通,密切联系,积极申报相关项目,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教研科邮箱备案,邮箱地址:jyk@fzu.edu.cn。入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者,学校将予以绩效奖励。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第一批)的函

附件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第一批)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