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07〕72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35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闽教学[2019]23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复核等程序,拟确定通过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认定结果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11月18日至11月22日止。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电话:3753780(学生科) 纪检邮箱:ns3721@163.com
附件:beat365官方网站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学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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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