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07〕72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35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闽教学[2019]23号)文件精神,结合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异动工作的安排。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拟确定通过2019-2020学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异动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如下:
公示期3月18日至3月20日止。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电话:3753780(学生科) 纪检邮箱:ns37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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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