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经学校研究,现就开学前教职员工返闽返校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1.疫情期间,凡到过或途经湖北省、浙江温州市的教职员工,应向所在单位报告,如已返闽的须从抵达居住地起居家观察14天。疫情期间,凡近距离接触过来自湖北省、浙江温州市人员的教职员工,应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居家观察14天(末次接触后算起)。
2.疫情期间,凡到国内(湖北省、浙江温州市除外)、国外探亲、旅游或出差的教职员工,返闽后须从抵达居住地起自行居家观察14天。
3.目前尚在湖北省、浙江温州市的教职员工,一律暂不返闽,同时服从当地政府部门的统一安排,做好居家医学观察,返校时间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4.已离闽的台港澳及外籍教师,暂不返闽,返校时间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5.开学前教职员工原则上不进校园。确因科研等工作需要返校的,应向所在学院(单位)报告,并经学校科研部门审批。(详见校园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6.博士后人员参照教职员工进行管理。
7.非编聘用人员(含临时用工)均纳入排查范围,各用人单位要加强管理,做到信息排查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全体教职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上述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各单位要密切跟踪、加强联系,实时掌握其动向,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和生活状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督促其就医并同时向学校报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了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各二级党委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及时关注、掌握疫情防控敏感信息和重大动态,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处理,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
福州大学疫情防控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