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9-21
  • 美院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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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公告

beat365官方网站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公告


根据《福州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及《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校研[2020]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申请条件复试比例和接收计划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2021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获得beat365官方网站推报为研究生支教团人选的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4.获得beat365官方网站推荐为推免生辅导员人选的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新增加)

(二)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及复试比例、接收计划

1.推免生本科专业应与报考的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申请者综合情况(就读专业学科排名、积点排名、专业获奖等情况)研究确定进入复试人选。

3.各专业复试比例为1:1.5,小数点部分采取四舍五入法。

具体情况如下:

第二条 接收复试申请程序

)第一批接收推免生复试

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院参加推免生面试的考生请于10月4日(周日)21:00前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index.html)进行预报名。我院会在10月5日(周一)14~17时之间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联系考生,并正式通知是否同意考生参加推免接收复试,考生须在10月6日(周二)9:00之前邮件回复是否参加接收推免复试(联系电话:0592-3753773,邮箱42880873@qq.com)。

)第二批接收推免生复试

我院将根据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和第一批接收推免生复试的“确认接受”结果,确定是否组织第二批推免生复试等工作。如有组织第二批接收推免生复试,将于10月13日12:00前在学院网站上发布复试公告(http:/html/zsxx/yjszs)。考生在10月14日(周三)9:00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我院会在10月14日(周三)14:00--16:00之间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联系考生,并正式通知是否同意考生参加推免接收复试,考生须在10月14日(周三)20:00之前邮件回复是否参加接收推免复试(联系电话:0592-3753773,邮箱42880873@qq.com)。

)第批接收推免生复试

我院将根据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和第一批、第二批接收推免生复试的“确认接受”结果,确定是否组织第三批推免生复试等工作。如有组织第三批接收推免生复试,将于10月17日12:00前在学院网站上(http:/html/zsxx/yjszs)发布复试公告。

第三条 复试形式及工作安排

复试形式校外考生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校内考生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

)第一批复试时间、校外考生演练时间:

1.校外考生演练时间:10月7日(周三)14:00开始;

2.复试时间:10月9日(周五),上午9:00开始。分成美术学与美术组、设计学组、艺术设计组,共3组进行远程视频复试。(各组具体安排以当天通知为准)

如有组织第二批复试时间、校外考生演练时间:

1.校外考生演练时间:10月15日(周四)9:00开始。

2.复试时间:10月15日(周四),下午15:00开始。分成美术学与美术组、设计学与艺术设计组,共2组进行远程视频复试。(具体安排以当天通知为准)

第四条 校外考生远程复试平台及相关准备

我院校外考生网络远程复试选择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同时选择腾讯会议系统软件作为备用系统,考生须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考生需同时下载安装以上两个软件,提前熟练操作并完成设备及网络调试。考生如有困难,应及时向学院反映。相关注意事项请查看《beat365官方网站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附件4)。

第五条 考生复试时所需材料、费用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复试前提交的材料有:

1.第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1,可在系统提交后打印】;

3.《福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手写签名】;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提交复印件】;

6.《福州大学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政审表》原件【附件3,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分党委或党总支出具】;

7.体检证明原件【自行体检考生提交,学院统一体检考生不必提交】: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我院组织校内考生进行统一体检,校外考生请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务必要有体检结论、体检医生签名或盖章、体检医院盖章,否则体检证明无效)。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考生材料提交要求

1.所有材料请使用A4格式大小,复印件请在正面右上角处注明“系原件复印件”,并本人手写签名。

2.校内考生:将1~6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在一起,9月30日(周三)12时之前,交至2-104科研办;

3.校外考生材料提交要求:

(1)1~7电子材料:考生将材料扫描,按1~7顺序整理在一个PDF文件,第一批复试考生10月6日(周二)9:00前,第二批考生10月14日(周三)20:00前,在邮件回复同意参加接收推免复试时连同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42880873@qq.com,(PDF文件名、邮件名格式:报考专业-姓名)。

21~7纸质材料:第一批校外复试考生于10月10日前,第二批于10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寄到我院(以寄出邮戳为准)。快递请采用EMS或顺丰。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beat365官方网站2号楼104室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收件人:高老师,电话:0592-3753773。

(三)缴纳复试费

根据福建省省物价局闽价费〔2015〕267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130元。校外考生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入对应考场,根据系统提示,通过支付宝APP扫码缴费,缴交时间:第一批复试考生10月6日16:00~17:00,第二批复试考生10月14日20:00~24:00。校内考生10月5日17:00前自行到学院财务科(2-110)刷卡缴费。

(四)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六条 复试内容、方式、复试成绩分值

(一)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包括外语、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等内容,主要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二)复试成绩组成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各项组成具体分数和考核内容如下:

1.外语10分(面试):用英语自我陈述,时间约为3分钟。

2.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能力测试90分(面试)。

(三)复试其他要求

1.考生的复试顺序和复试试题将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2.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将对每位考生的面试作答情况进行记录。

3.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应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

4.复试全程双录音录像。网络远程系统平台应录音录屏,同时学院将对复试小组工作场所全景录音录像。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及录音录像数据备份等相关材料应在成绩录入校核后,在纪检人员监督下密封后妥善保存,保存期三年,随时备查。

3.学生参加各场考试时,应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备查。

第七条 录取办法

(一)各专业按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如果考生的复试成绩完全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而接收名额有限,则比较学分绩点及排名百分比。如果考生所在专业推免录取名额已满,征求考生意愿,可以调剂到推免接收名额未满的相关专业录取。

(二)第一批接收推免生复试考生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当天12:00前填报志愿。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12小时内必须予以确认接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接受我校待录取后一律不予解锁)。

第二批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程序,与第一批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程序相同,详细工作安排请见本方案第二条。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4.体检或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6.我院推报的研究生支教团人选未通过学校的相关选拔,未取得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推免生资格。

7.我院推荐的推免生辅导员人选未通过学校的相关考核,未取得推免生辅导员拟聘人选资格。(新增加)

第八条 信息公开

在推免生接收阶段,我院将在学院网站上“招生信息”下的“研究生招生”(http:/html/zsxx/yjszs)栏目,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后及时将参加考核所有推免生复试的综合考核成绩和学院初步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九条 复试纪律要求

(一)实行学院复试巡视督察制度。学院成立复试巡视组,在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将采取抽查复试视频等方式监督复试工作。

(二)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三)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条 咨询与申诉渠道。

1.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92-3753773。

2.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592-3753779,联系人:张老师,邮箱:ns3721@163.com。如有考生提出申诉,会有专人受理,及时答复(原则上应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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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