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洪紫林同志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公示书
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入党积极分子洪紫林同志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拟批准的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表》),公示期3月8日至3月12日止。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3753785(院党委) 13606929690(院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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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