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11-18
  • 美院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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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校社科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度校社科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设立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厚积薄发,潜心治学,提高我校科研成果转化率,推出精品力作,扩大我校学术知名度。后期资助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每项3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本项目的目标是出版学术专著。资助有一定的前期研究积累,进一步研究可以形成专著,并能够出版的项目。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经具有了专著目录,形成了成熟的写作思路,且完成了书稿的5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部分。
   (4)能保证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国家社会(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博士文库项目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2)以教材、教辅材料、论文集、科普读物、丛书、工具书、音像制品、美术作品、文学作品等为最终成果形式。
   (3)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请者须填报《福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原件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匿名处理的《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不必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交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成果3份。书稿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成果书稿封面只写成果名称与时间,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统一胶装成册。
    2、本项目研究周期为二年,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5日。
    4、社科处聘请专家,对申报专著的价值、已有的研究基础进行评估,择优立项。如立项,项目申请书视为立项合同书。
    5、获资助者须在研究周期内完成成果的出版工作,成果出版时须标注“福州大学哲学社科研究后期资助项目 (项目批准号:×××)”。如在研究周期内无法完成成果出版,学校将收回资助经费。
    6、联系电话:22865051。

附件: 


福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