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2014]5号),为加强对社科研究的扶持,改善文科科研条件,调动文科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培育文科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学校决定设立社科科研扶持基金。现将2014年度校社科科研扶持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扶持对象及申报条件
1、科研扶持基金主要扶持我校文科基础学科和弱势学科,2014年度主要支持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和beat365官方网站等六个文科学院中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
2、基金项目申报条件:课题申报人须为上述六个文科学院的副教授(含)以下专任教师,且无在研省部级以 上研究项目、校科技发展基金项目以及校人才引进基金项目。主持本基金项目最多一次。
二、项目资助强度及研究周期
本基金项目资助强度为每项1--3万元。项目获批立项后,前期拨付1万元,并依据项目执行情况可追加1--2万元的后续研究经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起始时间为2014年7月1日。
三、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根据扶持基金宗旨及各学院情况,下达给各学院申报限额数如下:外国语学院35项,经济与管理学院20项,人文社科学院15项,马克思主义学院10项,法学院8项,beat365官方网站12项。
2、各文科学院应加强对申报者的申报指导,并统一受理本单位的项目申报。根据学校下达的申报限额数,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根据申报者的学术基础、科研积极性和在研项目情况择优推荐,经学院公示后报送校社科处。
3、申报者须填报《福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研扶持基金专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1份。
4、各学院应于2014年6月18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及申报项目清单(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1份报送校社科处,申报项目清单电子文档发送至:105881558@qq.com。
四、项目结项要求及后续研究经费拨付
1、结项要求
申请结项时,须至少在校定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论文发表时须标注“福州大学社科科研扶持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并且在项目执行期间,须至少申报过1次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
2、后续研究经费拨付
获资助立项的项目,在项目执行期间,作为第一负责人,获批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者追加拨付1.0万元的后续研究经费;获批国家级研究项目者,追加2.0万元的后续研究经费。后续研究经费拨付与校配套基金不重复拨付。
五、联系电话:22865053,22865051。
校社科处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