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10-20
  • 美院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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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级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校级社科研究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基金资助绩效,请各单位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校级社科研究项目包括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社科扶持基金项目、出版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教育管理研究专项、人才基金项目等类别。凡符合结题要求的各类校级项目,项目负责人可随时提出结题申请。各类项目具体结项要求如下:

一、科技发展基金项目

(一)启动基金项目

2012年(含)之后立项的校科技发展基金(启动基金)项目,满足下列条件者,可提出结题申请。

(1)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获批立项国家社会(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社科研究重大项目的,视为完成任务。填报《福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式1份。

(2)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如未能获批国家社会(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重大项目,但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三项者(其中第1、2项为必备条件),可申请结题。填报《福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1份,并附上相关研究成果。

1至少申报3次以上国家社会(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部委重大项目;

2获部委科研项目或省级重点科研项目立项;

3校定文科核心刊物2篇或一类核心刊物1篇;

4学术专著1部;

5本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或三等奖第1名);

6获得单项到校经费5万元以上横向项目。

(二)育苗基金项目

育苗基金项目负责人自项目立项后,获批立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者,可申请结题。填报《福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式1份。

二、社科科研扶持基金项目

项目执行期内,须至少在校定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论文发表时须标注“福州大学社科科研扶持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并且在项目执行期间,须至少申报过1次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填报《福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式1份,并附上相关研究成果。

三、出版基金项目

2014年度立项的出版基金项目最终成果正式出版后可提出结题申请。填报《福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1份,并附上样书3本。

四、后期资助项目

2014年度立项的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正式出版后可提出结题申请。填报《福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1份,并附上样书3本。

五、教育管理研究专项

1、教育管理研究专项包括廉政与治理类人文社科专项、“全面从严治党”专项调研子课题等专项课题,重点课题申请结题,须在学校认定的教育管理类核心期刊上(依据福大[2013]156号文)至少发表1篇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一般课题结项,须在省级以上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填报《福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式1份,并附上相关研究成果。2015年立项的教育管理研究专项须提交一份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的调研报告。

2、教育管理研究专项项目到期,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须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一式1份(附件2),报社科处备案,最长只能延期一年。项目到期既不提交结题申请又未提交延期申请且时间超过半年的,将按无故终止课题研究处理,并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申报本专项项目的资格。

社科处联系人:黄瑞枫,电话:22865053;江老师,电话:22865051。

廉政与治理类人文社科专项结题联系人:王海龙,电话:22865580

“全面从严治党”专项调研子课题结题联系人:阙璧君,电话:22866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