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9年省级研究中心专项课题近日启动申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结题要求
省级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的项目类型为重大项目,列入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于立项时一次性拨付。
结项时间最迟为2021年3月,结项时须达到以下条件:(1)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至少发表1篇理论文章;(2)理论研究类课题须出版一本专著或通俗理论读物(注明省研究中心项目);应用研究类课题须完成一篇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调研报告(注明省研究中心项目),并得到省部级以上(含)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理论宣讲报告类课题须获中宣部评选的优秀理论宣讲报告。
二、选题方向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提出的重要思想和观点。可围绕选题方向,自拟选题(选题的表述必须科学严谨)。可参考附件1选题指南。
三、申报材料及其他
1.申报者须提交如下申报材料:《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申报清单》(附件3)一式1份;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276275820@qq.com。
2.我院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上午10点,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课题指南
2.项目申请书
3.申报清单
院科研办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