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政法工作和法治实践,推进法治福建、平安福建建设,省社科规划办将省法学会10个研究项目列入2018年度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一般项目,同时,省法学会确定12项年度重点课题。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10个选题
1.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研究
2.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政策问题研究
3.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4.枫桥经验的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研究
5.《监察法》适用与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6.司法资源配置与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相关问题研究
7.数字福建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8.生态环境保护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法律问题研究
9.深化福建自贸区改革发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0.民法分则编纂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二、省法学会确定的12项年度重点选题
1.地方立法中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问题研究
2.司法体制改革与科技创新融合相关问题研究
3.深化诉讼制度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4.防范与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法律和政策策略研究
5.深入推进“ 一带一路”建设法律问题研究
6.福建海洋强省建设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7.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法律问题研究
8.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9.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研究
10.互联网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三、项目类型及资助强度
1.2018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省法学会专项共10个,为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
2.省法学会将同时从申报省社科规划省法学会专项但未立项的项目申请中择优确定12项,作为省法学会年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5万元。项目申请人是否愿意,请在填写申请书时明确注明。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完成期限为2019年9月30日。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1日。
六、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或是高级以上法官检察官,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组建项目组团队时须征得本人同意;组建项目组团队应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吸纳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参与。
2.截止2018年9月28日前,在研和获得2018年度立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材料已报送的除外)。
七、申报要求
项目申请人根据上述选题条目自行设计的具体题目,应与选题条目内容基本一致。
八、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法学会专项申请书》(附件1)。
(二)各院校科研管理部门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须填报《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法学会专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2.《(单位名称)2018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省法学会专项申报汇总清单》(附件2)一式2份。
上述材料电子版要以申报单位为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kycs@fzu.edu.cn。
九、其他事项
1.省法学会专项注重研究的实证性、时效性和决策咨询性,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设计、调研论证、成果内容等方面予以充分把握和体现。
2.校社科处联系人:江老师,电话:22865051。
附件1:申请书
附件2:申报汇总清单
校社科处
201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