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共青团主责主业,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团员青年挺膺担当、砥砺奋斗,引导和激励我校广大青年师生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2023年度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全校青年教职工
二、评选类型
(一)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个人)
(二)青年工作先进个人(教师):组织建设类、“三创”指导类、社团指导类。
(三)先进个人(学生):十佳大学生、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学生干部、创新创业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四)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
三、评选名额
(一)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个人)
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个人)评选名额:10名。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可推报1个候选集体或候选人。
(二)青年工作先进个人(教师)
青年工作先进个人(教师)评选名额:20名。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三个类别每类均可推报1名候选人。
(三)先进个人(学生)
先进个人(学生)评选名额:按本科生总人数的8%、研究生总人数的5%计算。其中,三好学生占15%、优秀共青团员占35%、优秀共青团干部占25%、优秀学生干部占25%。各学院按《2023年度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报候选人。
十佳大学生、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学生干部、创新创业标兵评选名额:各10名。各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四个类别均可推报1名候选人。
(四)先进集体
五四红旗团委评选名额:4个。各学院可推报1个候选单位。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名额:按团支部总数的10%计算。各学院按《2023年度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报候选单位。
四、评选条件
(一)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积极推进“三全育人”,在大思政格局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35周岁以下青年数应不少于集体人数的60%;
4.集体或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须是以该集体成员为主体的单位)获得过校级(含)以上荣誉。
(二)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年龄为14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2010年4月30日出生)的福州大学青年师生,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3.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服务社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广大青年精神文明的榜样;
4.参评的青年教师应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积极推进“三全育人”;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曾获得过校级(含)以上荣誉,五年内已获得该奖项个人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青年工作先进个人(教师)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积极推进“三全育人”;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1.青年工作先进个人(组织建设类)
扎实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在增强团组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方面成效显著。在福建“智慧团建”系统2023年星级团员评价为三星级及以上,所在团组织2023年星级团支部评价为四星级及以上。
2.青年工作先进个人(“三创”指导类)
长期参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和实践,业绩突出。指导学生参与“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类赛事,获得国家级荣誉者优先考虑。
3.青年工作先进个人(社团指导类)
担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积极指导学生社团规范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在繁荣校园文化中取得突出成绩。星级社团指导老师和受省级以上表彰和奖励的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优先考虑。
(四)先进个人(学生)
1.三好学生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2023年度每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无重修科目,且至少一个学期获得过综合奖学金;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化艺术、志愿服务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精神;
(4)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2023级新生不少于10小时;
(5)在福建“智慧团建”系统2023年度星级团员评价为三星级及以上。
2.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2023年度每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前50%,无重修科目;
(3)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保持团员先进性,在2023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2023级新生不少于10小时;
(5)在福建“智慧团建”系统2023年星级团员评价为三星级及以上。
3.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2023年度每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50%,无重修科目;
(3)担任共青团干部不少于1年(2023级新生可放宽至1学期),坚决执行上级团组织决议,积极参与全团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
(4)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2023级新生不少于10小时;
(5)在福建“智慧团建”系统2023年星级团员评价为三星级及以上,所在团支部2023年星级团支部评价为四星级及以上。
4.优秀学生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2023年度每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50%,无重修科目;
(3)担任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2023级新生可放宽至1学期),严格落实各项团学工作要求,工作勤勉,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
(4)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2023级新生不少于10小时;
(5)在福建“智慧团建”系统2023年星级团员评价为三星级及以上。
5.十佳大学生、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学生干部
从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推荐评选。
6.创新创业标兵
在学术科技或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1)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金奖(一等奖)及以上的团队成员前四名,银奖(二等奖)的团队成员前两名;
(2)在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新交流营暨机器人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团队成员前四名,二等奖的团队成员前两名;
(3)在学科竞赛中获得国际级金、银奖(一、二等奖)的团队成员前三名或获得国家级金、银奖(一、二等奖)团队成员第一名;
(4)在省级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金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团队成员第一名。
(5)获得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标兵、“创业之星”称号。
(五)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组织健全,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推优入党程序规范。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基层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联系服务好。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在团员成长发展、志愿服务、就业创业、实践教育等方面成效显著,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积极配合上级团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在2023年福州大学院级团委书记述职评议中等次为“好”。
2.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思想作风过硬。履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在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期间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规范化开展团员教育管理、新团员发展、团员先进性评价、组织生活会、推优入党等工作。申报团支部在福建“智慧团建”系统2023年星级团支部评价必须为五星级团支部;
(3)支部工作好。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团支部立项、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化艺术、志愿服务、新媒体(官方微博)建设等活动且显著成效。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积极配合完成上级团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在党团活动中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的团支部优先考虑。
五、组织机构
成立2023年度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黄身勇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于岩、王向阳、石炳文、刘玮、张红、施卫华、黄阿火、黄剑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玮(兼)
六、申报要求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须于4月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2、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fzu_xtwzzb@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同步提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1办公室。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和推荐名额进行评选,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上报材料不全、不实或者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联 系 人:汪鑫荧
联系方式:0591-22866018
附件:1.2023年度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3年度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相关申报表格
3.2023年度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申报事迹格式说明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