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不得支出论文版面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接省社科规划办通知,现就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不得支出论文版面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016年9月,全国社科规划办出台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号),新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经费不得列支论文版面费。因此,所有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自2016年9月以后就不允许开支论文版面费了,如有开支论文版面费的项目均需将这部分费用退回课题经费。请相关单位通知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对所负责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论文版面费开支情况进行自查,如有违反规定的请及时清退,否则,相关项目在申请验收结项时,全国社科规划办将予以暂缓结项处理。
2、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
2017年5月23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联合修订了《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 32 号),新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经费不得列支论文版面费。因此,所有福建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自2017年6月以后就不允许开支论文版面费了,如有开支论文版面费的项目均需将这部分费用退回课题经费。请相关单位通知本单位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负责人,对所负责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论文版面费开支情况进行自查,如有违反规定的请及时清退,否则,相关项目在申请验收结项时,省社科规划办将予以暂缓结项处理。
3、上述两类项目的论文版面费可在学校给予的配套经费中列支。
特此通知。
校社科处
201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