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申报2019年度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03-08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校2019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旨在鼓励我省社科界专家学者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及党的建设等理论和现实问题,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推出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能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重大成果,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二、申报人条件及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熟悉我省省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4.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5.在研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选题要求

1.申请人按照课题指南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必须与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一致;

2.阶段性成果可以围绕课题指南,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一步细化。

三、资助额度:6万元

四、立项方式

1.预立项:项目立项实行预立项方式,经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后,确立为预立项项目。

2.正式立项: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1)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的;

(2)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专报件的;

(3)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调研文稿》的;

(4)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的;

(5)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

(6)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的。

3.撤销预立项项目预立项后,如果项目阶段性成果达不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予以撤销预立项。

五、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完成时限为2019年11月30日;

2.最终成果:研究报告,字数不得少于1万字;

3.研究期限:研究期限为1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处理。

六、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一式2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论证活页》一式3份。《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

2.电子材料

(1)Excel电子表格《附件5.2019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清单》1份。

(2)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


七、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2019年3月28日上午10时前。

纸质材料交2-104科研办,电子材料要以申报老师姓名命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276275820@qq.com


八、其它:课题指南、申请书、论证活页、申报数据代码表及申报清单等参见附件“申报材料”

校社科处联系人:江老师,电话:0591-22865051。

附件:申报材料

院科研办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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